如果一个普通人手里捏着一张百元美钞,大多会不自觉地多看几眼那张脸。银发、锐利的鼻梁,眼神里似乎还带着没睡够。他叫富兰克林。只要翻过美元历史,三个人影子随时跳出来,一个是华盛顿,一个是杰斐逊,另一个总是富兰克林。可仔细问他本质上是不是总统?倒也不是。可他做的事情,好像比好多总统都难都杂。是不是有点奇怪?
富兰克林生在1706年的波士顿,没什么豪门气派,就在印刷油墨、蜡烛肥皂堆里。他的生活节奏就是不停在挣钱、读书、想法子。印刷工这份差事,是他人生很多布局的起点。十岁出门做事,不叫“童工”,而是命该如此。钱少点不要紧,有书在手,晚上点着一点烛火,瞪着红眼,也得往下啃。很多人一辈子忙着生活,只有一小撮人添点异想天开进去,富兰克林偏赶上了。
当年波士顿的空气里,有股子紧绷绷的味儿,英国人跟殖民地的矛盾越来越大。倾茶事件爆发在这里——那场闹剧似乎改写了整片大陆的命运。时间再倒远一点,富兰克林还在小胡同口卖肥皂。可他的心事,早就飘到了大西洋对岸。印刷店关系着思想、信息、风向,他靠着印书,也为他后来和世界较劲,打了底子。
饿着肚子,攒点零钱买书,这在今天听着像段鸡汤。可在富兰克林这里,是常态。这种从小到大的“惯犯”行为,其实帮助了他。无论是自然科学、哲学杂谈、还是人文历史,他全都咀嚼过一遍。这种知识背景,来源不只课堂。正经大学生没毕业,他偏是自学成才的典型。
混到费城,成年后的富兰克林干脆创办了美国第一个图书馆。图书馆其实也有点像那个城市的“神经集合点”。他又翻手建了宾夕法尼亚大学,搞消防队、捐书、发钞票、装路灯,真是什么都干。现在美国人津津乐道于“社区精神”,当年他就全做了。
在社交场里、议会桌上、街头巷尾,他是出了名的主角。谁有麻烦了,警队、医院、印厂全能见着他的身影。不是每个名人都是这样靠自我折腾出头的。有些人偏安一隅,他则喜欢脚踩多条船。有矛盾不上纲上线,行事风格很灵巧。是不是别人都喜欢这种性格?其实未必,也有人觉得他没个性,太市侩。
美国还没成立的时候,富兰克林人在风头浪尖。他根本不像个标准政治家。他既执着又灵活,Wind of change。独立战争前后,风评没见消散。他跟英王请愿,想和气解决。可局势早晚注定不可收拾,一根火绳点燃北美。1775年枪响,十三州分家,独立宣言出台,他是主笔之一。口气大不大?一点不大。
写声明,写宪法,参加大陆会议。这些头衔不是门面活,写文件那会儿,他常常因为熬夜又头疼。1776年签独立宣言,他年纪已经大了。谁都说岁月不饶人,但他写字的那只手,没有任何迟钝。北美真正意义上的新秩序,富兰克林是代表。他对自己当年那一锤定音的事倒不怎么得意,反而觉得了结了一桩心事。
大多数人都觉得政治家就该盯着权力不放,他却好像不情愿。没选总统,也没做州长。喜欢玩科学,动手能力极强,发明不是天马行空,全得自己试。荷兰人发明蓄电瓶,他第一反应不是赞叹,而是怎么用?读了点法国电理,他觉得不对劲,他就跳出来改。别人认同他多一点,他反而犹豫是不是要转行做科学了。
风筝引电这个故事大部分人都了解,1845年,他顶着大雨,扯线放风筝。要不是亲历实验,估摸没人信闪电其实是电。这事看着热闹,其实挺悚的。用身体“试电流”,这种事他大胆。实验出来的东西,落地后发明了避雷针。次年有人玩命效仿也直接送命,所以科学也不都那么安全。
政治家可能活在议会大厅,富兰克林一半活在实验室外头。他弄双焦距眼镜,玩起冷却制冰,发现热传递。气象领域,暴风雨路径图,便宜地测天气。医学方面搞导尿管,牙科也插了一脚。英国人怕他太古怪,不声不响地把他封了学会院士。多少科学家都混着政治头衔,他却把这两种身份搅合得密不可分。
科学可以让人抬头,政治把人拖下来,这个道理大家都懂。可富兰克林偏不怕。他早年混迹欧洲,打过无数外交擦边球。独立战争打得紧了,美国那点国力几乎不足和英国对峙。这时候能做什么?求援,拓展外交。1776年他去了法国,七十多岁,还要跨洋跋涉。大家都说老了做事不方便,他却一夜切进欧洲棋局核心。
法国和英国水火不容,正好让富兰克林找到合作点。他不是单纯的“老滑头”,而是懂什么叫“敌人的敌人是朋友”。在法国社交圈走来走去,礼帽配假发,一身时髦穿搭。英国间谍没少监视他,法国政客又在观望。一开始法国不敢马上出手,美国底子太薄。
富兰克林能游刃有余,不光靠嘴皮子。他总能用恰到好处的姿态,拉拢支持。1778年法国终于提供军火、金钱和物资。他那张脸成了外交最好的杀手锏。从1776年持续游说,一直到胜利时,富兰克林在谈判桌前,英美条约签下来,北美十三州独立。
不得不说,有些人天生属于风暴中央。他曾公开批评殖民母国,可早年还曾努力缓和暴力对抗。是不是立场飘忽?或许也不。人常常在现实和情感之间摇摆,富兰克林只是把这个过程暴露出来。
其实他有时候也胆小。风筝实验前,他犹豫很久,怕死怕伤。有的科学家干脆直接上,他会停顿半晌,掂量再三。有矛盾就先揣在心里,公开场合装糊涂。后来还是做了,别人说他果决,他自己反而后悔过“是不是不该太冒险”?
他的能力和性格常常自相矛盾。公众形象很刚强,内心又挺柔软。他在实验里追求创新,面对官场却更愿意维持市井温情。避雷针避免了上万人家破人亡,却被部分教会指责跟“亵渎神明”差不多。他的回应也是模棱两可——既不直接对抗教会,也不完全认同。他可能根本不需要彻底站一边。
富兰克林身上,有不合时宜的自由,同时也有说不清的实用主义。他推动建立美国社会构架,却不喜欢留恋权力。宾夕法尼亚大学,经他手创立,如今成了长春藤联盟之一。说他留下伟大的精神遗产,这种词听起来太重。可没人否认他的名字在所有教材、货币、民间故事中反复出现。
登上百元美钞,看似偶然,这其实挺合理。用实际行动丰富了美国社会的“肌理”。他不只是科学符号,更让美国的城市、法律、生活细节有迹可循。现在的人们在观光费城、注视着避雷针、查阅早期的印刷出版,都不自觉地碰到他留下的遗影。
他既是反叛者,也是融通者。是开拓者,也是妥协者。硬要说人生该做什么,富兰克林早就用每一段经历给出了“不同答案”。没有纯粹的模式,也没有单一的标准。他活出了独属于那个时代的密度。至于哪一种才更对,没人能真的说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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