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关于“复读生高考先扣10分”的话题引起网友热议,每年高考报名季,大家对“复读生”的讨论可不少。不管是一些上热搜的复读“狂人”,还是官方的应对政策,都值得考生和家长慢慢咀嚼。
2021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达1078万,创下历史新高,其中,有一部分是复读生。每年都有不少复读生涌入高考大军,其中有一些复读“狂人”让人印象深刻,例如:
广西考生唐尚珺连续参加12次高考, 考上中国政法大学、重庆大学都没有入学,21年的他参加广西高考,考了621分,不知道他明年是否继续?
四川考生梁实,30年来参加了17次高考,目标是川大,但是每次都铩羽而归,但现在不知他是否放弃继续高考目标。
高考“考霸”张非,参加了四次高考,分别被复旦、北大、清华、清华录取,第四次顺利入读清华大学理想专业。
然而,他却在上学期间去了清华大学游玩,瞬间就爱上了那里的校园环境。于是,他选择辍学重新参加高考,就这样用了8年的时间才考上了清华。
@000999:往届生和应届生有同等获取高等教育机会的权利,决不能对往届生给以限制和歧视!
1.复读生跟应届生都拥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,不应该限制复读的选择;
2.高考分数为王,谁的分数高谁就是赢家,赢家拥有优先选择权;
3.考上不去读可能有着现实的客观因素;
4.打铁还需自身硬,考不过复读生就限制的,是技不如人;
5.复读才是公平,一考定终身才不公平;
6.目光要长远,限制复读生后,你无法保证自己会不会成为复读生。
@一栈灯:因为你被录取了,导致了在你后一名的我无法被心仪院校录取,你分数高,我认命,但是你被录取了又不去读?那你为何要如此对我?对我公平吗?
@我是华仔:如果分数考得不理想,就莫填志愿,填了志愿又被录取,不去报道的话就算挤占了别人的权利!
@万木雨林:对已经被录取的而放弃入学生源进行必要的限制很有必要,这是应试招考纪律,也是维护公考公平。
@小羊不吃草:因为你们回来复读,哪些原本不打算复读的人最后却要复读,这样公平吗?
@变大变小变漂亮:原本只需要400分就能考上本科,但因为复读生太多,要500分才能上本科。这种结果难道不是两败俱伤吗?
1.因为复读生的大量增加,导致考生内卷,考试分数要求高了,很多应届生被迫复读,死循环;
2.考上了不去读,不是浪费高校名额是什么?既然打算复读那就不应该填志愿;
3.复读生基础底子较好,考试容易得高分,但应届生因为少学一年,在基础上差于复读生,被复读生抢占了高分名额;
4.大量复读生抢占了应届生本应该享受的资源和待遇;
5.到了本科线的就不应该回去复读。
……
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于11月19日回复了该留言,详细内容如下:
网友您好,首先感谢您对人民网《领导留言板》的关注!您在人民网《领导留言板》的建言我们已收悉。
对高考录取未报到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进一步采取限制性措施,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政策,综合社会、学校、家长、学生等各方承载力和认可度,充分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益。我区通过不断加强教育辅导、加大信息公开、提供咨询保障等措施,尽可能避免学生误填误报,提高学生高考志愿选择能力和入学报到率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,以后的高考录取工作也会作出相应的调整变化,调整过程中我们也会综合考虑社会各方的意见及建议。
虽然官方回应表示并没有采纳该建议,不过从教育部门近年发布的的相关政策,我们还是能看出一些趋势来:教育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,收紧了复读的通道。
重庆市教委印发《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明确提出“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,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,不得在培训机构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,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”。
贵州省教育厅2020年4月下旬印发《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要求“严禁违规争抢生源,‘掐尖’招生、跨审批区域招生、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,严禁招收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,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,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”。
2020年4月,四川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要求加强招生计划管理,其中明确提出“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,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。”
2019年10月,云南省教育厅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《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》《措施》提及,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减负措施中提到“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、择校生,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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